智障工人排队接受四川省残联和人社厅领导慰问
智障人被侵害风险大
处于就业年龄段的轻度和中度智障人超150万名,他们是犯罪分子的主要目标人群
“暴露出来的只是冰山一角!”2010年12月28日,中国智力残疾人及亲友协会主席张宝林,表达对渠县事件的愤怒。他有个智障女儿。
张宝林介绍,根据中国智残协会的统计,2007年山西黑窑工事件后,河北、河南、安徽等10多省份也出现过大量侵害智障人员事件。
2009年4月,安徽界首两个小砖窑从山东诱骗“购买”了32名智障人做“奴工”。
2007年以来,福建、辽宁等9省发现矿工杀害智障工人伪造矿难敲诈等类似案件近20起,死亡近20人。
据《法制日报》2010年6月报道,安徽合肥大量搬家公司专门“招募”智障流浪人充当搬运苦力,没工资,生存条件恶劣。
张宝林介绍,根据2006年所做的一次抽样调查,全国约有智力残疾人554万,此外,在1352万多重残疾人中有大约430万人伴有智力残疾,也就是,智障人总数近千万。
他介绍,智障人士按残疾程度划分为轻度、中度、重度和极重度。在554万单纯的智力残疾人中,轻度和中度约占7成,超380万人,其中处于就业年龄段的约40%,超150万人。他们具有相对好的劳动能力,是各地奴工事件中犯罪分子的主要目标。
“智障人是残疾人中更为弱势的群体,就业情况差,社会保障也不完善,所以至少这100多万人中,不少人存在成为奴工的风险。”张宝林认为,从目前各地发生的事件看,奴役智障人已成具有一定普遍性的社会现象。
在致本报的公开信中,张宝林严正谴责买卖、奴役智障人的行为,他希望各地各级政府能“以最近发生的事件为戒”,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无保障下存流浪可能
孟维娜认为,如不建立起相应保障体系,任何智障人都可能成为流浪人,存在被奴役风险
渠县奴工事件曝光后,有观点认为劳动监察部门若加强督察,可遏制智障人被侵害。四川省人社厅劳动监察处副处长陈进对此表示异议。
陈进是此次渠县奴工事件调查组的负责人之一。
他认为,靠事后劳动监察来杜绝此类事件,“防不胜防”。他介绍,四川180个县,除成都下辖县外,每个县专职劳动监察员平均不到2人,平均5个县只有一台执法车。
有专家提出,应建设智障流浪人员的收留机构,防止他们被控制贩卖。
北京慧灵智障人员社区服务机构创办人孟维娜认为这一提法没有切中根源,“千万不要鼓动建什么专门收留所。”
在做了23年智障人员服务工作的孟维娜看来,智障流浪人本身是个“伪命题”。她说,智障流浪人是智障人福利制度和服务体系缺失造成的结果,而不是引发问题的原因。
根据她的经验,重度和极重度智障人没能力走出家门,常年在家里;而轻度和中度智障人有天然的安全意识,出门一般不会走太远。
孟维娜介绍,智障人如幼年时没被父母遗弃,成年后也很少会被父母遗弃,“智障人士父母的天伦之爱,比正常孩子的父母还要强烈。”
她分析认为,大多数智障流浪人是被诱骗拐卖,少部分可能是父母去世后无人照料,从而外出乞讨。
孟维娜介绍,这些年他们遇到许多家庭有智障孩子不小心走失,但报警时对方听说是智障人,往往“爱理不理”。“现在社会资讯渠道这么发达,公安掌控人口信息能力这么强大,如果我们的报失体系积极发挥作用,就不会产生智障流浪人的问题。”
“需要从制度层面解决根源问题,建立智障人的服务体系和保障制度。”陈进认为,这样才能“治本”。
孟维娜认同这一观点,“如果不从源头上解决问题,任何智障人员都可能成为智障流浪人,也都可能面临被奴工的风险。” |